汾阳一男子无证酒驾机动车被查处|当前头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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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河新闻网吕梁讯4月9日,汾阳市交警大队杏花二中队执勤民警在杏师线1公里500米附近进行巡逻执勤,当查到一辆小型轿车时,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,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,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。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,该驾驶人称自己还没有取得驾驶证。
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,驾驶人王某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确属无证驾驶。随后,民警对其进行了深刻的安全教育,指出无证驾驶及酒驾等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危害。
根据相关规定,王某万因无证驾驶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、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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